消防模块数量较少且分散是否需设置模块箱?模块设置在配电柜外壳、桥架外壳是否可行?

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8.1~6.8.2条规定“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中”;模块数量较少且分散的情况下是否仍需设置模块箱?模块设置在配电柜外壳、桥架外壳以及桥架内是否可行?

每日消防

答:模块数量较少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就近单独设置,不设模块箱,但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模块不应设置在配电柜外壳、桥架外壳及桥架内。

【附】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8模块的设置

6.8.1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6.8.2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6.8.3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6.8.4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

第2、3款为强条。模块安装在金属模块箱内,主要是考虑保障其运行的可靠性和检修的方便。不同电压等级的模块一旦混装,将可能相互产生影响,导致系统不能可靠动作。为了检修时方便查找,规定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