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排烟防火阀均应具备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11.3.5条,明确了排烟防火阀的设置要求,条文如下:
条文说明如下: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如下:
解读:
此条第一感觉就是写错了,连锁写成“联锁"。对比原《烟规》,要求所有280℃排烟防火阀均具有连锁关闭排烟风机的功能。
“连锁控制”强调点对点的直接控制,不依赖中间设备,简单直接;“联动控制”以消防联动控制器为中心,必须依靠消防联动控制器实现,需要两个报警信号的“与”组合。
在GB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4.10排烟管道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1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2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3排烟风机入口处;4穿越防火分区处。
在GB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排烟系统设计章节有:4.4.6排烟风机应满足280℃时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机应与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在GB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5系统控制章节,5.2.2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5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很明显《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是把GB 51251-2017的上述三条内容揉在11.3.5条中。过去设计时,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由排烟风机入口处的280℃排烟防火阀连锁关闭排烟风机。但是《消防设施通用规范》11.3.5条要求所有280℃排烟防火阀均具有联锁关闭排烟风机、补风风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