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真相:消防验收要求标志灯闪烁,对吗?

探究真相:消防验收要求标志灯闪烁,对吗?

--正本清源,以讹传讹的标志灯应急闪烁只是一个营销噱头

消防工程公司的朋友来问我:某项目消防验收时,火报联动后消防应急系统的标志灯常亮不闪烁,消防验收不给过,咋办?

先说结论:没有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标志灯转应急后必须闪烁状态。消防标志灯转应急后闪烁点亮是以讹传讹的结果,传到连消防检测、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信以为真的地步。

今天,聊一聊这个看似司空见惯,却没人从源头上说清楚的现象。正本清源,以讹传讹的标志灯应急闪烁应休矣。

前言

消防疏散标志灯从何时起,应急状态需要闪烁起来了?

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GB51309-2018)2018年7月1日颁布,2019年3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绝大多数建筑采用的都是220V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传统220V灯具),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系统只会出现在高大上的建筑里(交通枢纽、博物馆、商业综合体)。原因就是那时候的集控应急灯具太贵,曾经数百元一只,贵到现在看起来离谱的地步,这也是2019年后700多家企业纷纷挤进集控消防应急灯具生产赛道的原因。

成群结队的企业如何能快速进入集控消防应急灯具生产的赛道?大量中小企业根本没有研发队伍,面临“黄金机遇”当然要快速让产品上市,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买技术、买壳,快速组装出厂。消防标志灯转应急要求闪烁的谬误就是集体抄作业抄错了,错到连消防检测、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当真的地步。

传统220V灯具时代根本没有标志灯应急闪烁的说法,平时和应急状态下,标志灯始终处于持续点亮状态。回想一下,什么时候吹起来应急闪烁的“歪风”?

2019年以前,没有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新建项目采用集控应急设备,国内生产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具的厂家很少,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在当时被称为“智能应急疏散系统”。“智能应急疏散系统”为了有别于传统220V应急灯具,玩出了应急闪烁的工作模式,宣传和卖点之一就是:智能应急灯具“应急时会闪烁”(另外一个卖点是所有标志灯全部能智能变向)。这样,标志灯应急时候闪烁就与会与标志灯日常常亮状态有明显区别,以此显示与众不同“智能灯具”的优势。应急疏散行业有一半以上企业买的是同一家出的方案,一个出错全部错,再加上其他各企业随大流抄作业,把这个“噱头”一起抄走了,于是乎,错的人多了,错的就被当成了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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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志灯“应急闪烁”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笔者20多年的消防工程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就没有见过集控标志灯要求“应急闪烁”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笔者也被这股歪风裹挟,甚为恼火,于是,一头扎进去规范、标准的汪洋大海,追查可能的蛛丝马迹。

1、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无“应急闪烁”要求

新国标GB51309-2018于消防应急行业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拉开了集控应急系统普及的序幕,包括了设计、施工、系统调试和检测验收的综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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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GB51309-2018第3.6.9条“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设计”要求,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应自动执行以下控制操作:控制系统所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此处非常清楚表述:没有闪烁要求。

备注:节电点亮模式在报批中的GB17945-202x新标准后才有,目前GB17945-2010产品准无节电点亮模式,因此,应急点亮模式与平常点亮模式没有区别,也就没什么转换概念。

新国标GB51309-2018第3.2.1条“灯具的选择”明确规定: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对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定义:光源在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工作时均处于点亮状态的消防应急灯具。非常清楚,亦没有闪烁要求。

新国标GB51309-2018标准编制组在《建筑电气》杂志刊登的全部共9次答疑,均没有标志灯“应急闪烁”要求。

新国标GB51309-2018发布后,编制组有关专家授课的PPT及现场授课答疑资料中也没有标志灯“应急闪烁”要求。

新国标GB51309-2018宣贯书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全文也没有出现标志灯“应急闪烁”的要求。

与新国标GB51309配套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也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标志灯“应急闪烁”或“应急频闪”要求。

2、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亦无“应急闪烁”要求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以下简称GB51348-2019新建规)2020年8月1实施,比应急照明专项新国标GB51309-2018实施时间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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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348-2019新建规中与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内容在第13.6节,只有“疏散标志灯平时应处于点亮状态”描述,没有任何标志灯应急闪烁要求。

与GB51348-2019新建规配套的相关答疑、条文说明,也没有关于“应急闪烁”或“应急频闪”方面的任何要求。

3、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标准无“应急闪烁”要求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第6.3.1.8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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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文仅针对“闪亮式标志灯”的工作频率及占空比作出原则规定,但是,没有“闪亮式标志灯”的定义及应用场景描述(产品标准不涉及如何应用)。

经查询2023年最新的GB17945-202X《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报批稿,全文已经完全没有“闪亮式标志灯”的相关描述,也没有“顺序闪亮并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一般仅用于地埋灯)有关描述。前面讲过,配套的GB 51309属于设计、施工、验收综合标准,没有任何“闪亮式标志灯”应用描述。可见,曾经个别应急灯生产厂家力推的闪亮式标志灯已经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相反,新的GB17945-202X标准要求: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灯具的主电源电压处在其额定工作电压60%~80%范围内的任一电压时,灯具的光源不应发生闪烁现象。即明确要求灯具不可以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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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最新规范均无“应急闪烁”要求

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实施,全文没有“应急闪烁”要求,只有应急照明疏散设计范围、应急照度、应急时间等有关要求。包括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和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都没有消防标志灯“应急闪烁”要求。

5、查询检测验收相关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XF836-20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503-2004(包括2021征求意见新版本)亦无标志灯“应急闪烁”相关条文。

二、追溯疏散标志灯消防联动“应急闪烁”的最初来源

当前消防行业标志灯“应急闪烁”大范围流行,肯定不是一夜之间普及的,一定有源头和普及的过程。既然在众多现行国标/规范中没有找到相关要求,那么再找找源头来历,看看“应急闪烁”是否合理合法,。

1、交通建筑行业标准的条文说明提到“应急频闪”,但该描述并无法律效力

目前,全网用“应急频闪”、“应急闪烁”、“应急闪亮”等关键词,都没有找到相应国标/规范条文。

目前所有规范中涉及“应急频闪”(等同应急闪烁)的唯一文字,有且仅只是在交通建筑行业标准的推荐性条文的对应说明文字中出现。

首先,JGJ 243-2011《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行业标准JGJ 243-2011交通设计规范)为非强制性行业规范。

行业标准JGJ 243-2011《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8.5.9条有如下描述:

Ⅲ类及以上民用机场航站楼、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车站、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磁浮列车站等需要疏散指示标志的交通建筑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系统。

此条文说明如下:

本条文参照了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相关要求。应急频闪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系统具有故障巡检、应急频闪、改变方向、导向光流等功能,能和FAS系统联动,调整疏散路径。在大型交通建筑场所,由于人员密集、流动量大,故宜选择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系统,而普通疏散指示标志较难做到在该类建筑中对人员的有效疏散和引导。

众所周知,“条文说明”是规范条文编制的背景、采用的假定,是对规范条文的补充,目的是帮助更好的理解规范,了解规范编制者的思路。但是,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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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JGJ 243-2011交通设计规范明确表达规模较大的交通建筑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系统,条文说明要求参照国标GB17945-2010。而国标GB17945-2010全文却没有“应急频闪”和“导向光流”的定义和功能要求。

行业标准JGJ 243-2011交通设计规范在“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宜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只是针对地埋灯的密集安装的要求,其条文说明要形成导向光流,号称“能在紧急疏散中形成一条稳定向前滚动的光带,使各安全出口自然形成人员逃生的汇聚点”。但是,这一点也不是要求疏散标志灯应急闪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之后,就没再有滚动光带形成导向光流说法。GB51309要求集控低压地埋灯不能有备电池后,这种滚动导向光流地埋灯产品也昙花一现基本销声匿迹了。

2、设计图纸“频繁”出现“频闪”功能要求是何原因?

新国标GB51309-2018实施之前,“智能应急系统”的使用不是强制性要求,“智能应急系统”销售模式主要依靠设计上图。一旦设计图纸设计了具有某些明显特征的设备,施工方采购时按图索骥必然找到该品牌产品。

追溯到6-8年前,某些“智能应急系统”厂家为了有别于传统220V灯具为高昂的产品价格找到支撑卖点,挖空心思搞出了应急闪烁的工作模式,宣传和卖点就是“智能应急灯具应急时会闪”,让“频闪”成为标志灯的设计要求。于是,“频闪”功能要求出现在个别早期生产“智能应急系统”厂家的设计模板上。

下面截图来自某个项目的图纸设计说明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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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新国标GB51309-2018,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产品开始大规模普及,因为原来老牌集中控制型厂家先发优势和“频闪”功能历史悠久,经过设计同行不明就里的互相抄袭,整个行业误以为“应急频闪”是集中控制型产品标准功能或基本功能,是区别于传统非集中控制220V应急疏散产品的特性,几乎没有人敢质疑或怀疑这个“频闪”功能是否是合理要求或有正当的国标条文来源,以至于以讹传讹,最终“频闪”功能成为“常态化要求”延续至今。甚至到了项目方按照国标要求调试,没有做“频闪”功能,在检测验收时候反而被质疑,被要求整改,可谓: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笔者也了解到,行业应急疏散大厂虽然清楚知晓国标根本就没有标志灯“频闪”功能要求,但是,对抗不了验收整改的要求,只好在调试软件上增加了“闪烁/常亮”两种选项,以便应对错误的“应急闪烁”需求,增强系统灵活性,显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被“逼良为娼”了。

反思:设计院“借用”厂家的上图模板要注意审核把关,是否符合相关国标,同时也要与时俱进进行完善。

GB 51309颁布后,有了详细明确的标准,设计说明应该统一到GB 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GB 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相关要求上来,建议参考国家标准设计图集19D702-7《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来设计出图,以便更好地吻合新国标新要求。

三、“频闪”对应急疏散引导视觉效果有害

新国标GB51309-2018实施以前,个别厂家为推广营销创新了“频闪”功能,在不求甚解、人云亦云氛围裹挟下,“惯性”沿用错误的产品功能描述,整个行业至今还在“吃剩饭”。

客观来说,光源的“频闪”具有一定的吸引注意力和提高警示效果,可方便定位警示源,比如警车上的闪烁变色警示灯和消防员呼救器的频闪光信号就是利用这种特性。但是,“频闪”也有危害,频闪效应会导致炫光,尤其在偏暗环境,频闪会严重影响到对标志牌图案的辨认,特别是会削弱对楼层灯和复合灯的快速准确辨识。

鉴于“频闪”危害,相关国标有限制光源“频闪”要求: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10.5条“照明光源与灯具”要求: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照明光源的频闪指数不应大于10%。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修订)第6.3.1条“建筑电气”要求:活动室、寝室、图书室、美工室等幼儿用房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也可采用防频闪性能好的其他节能光源,不宜采用裸管荧光灯灯具;睡眠区、活动区、喂奶室应采用漫光型灯具,光源应采用防频闪性能好的节能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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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应急频闪”错误观念应该成为消防行业的共识。

处于报批中的GB 17945-2020X新国标剔除了“闪亮式标志灯”的有关描述,新国标GB51309-2018里面“集中控制型系统”术语定义也没有涉及“频闪”的功能,相关的联动控制要求也没要求实现“频闪”功能,因此“频闪”功能要求是完全没有国标依据的错误的“惯性”要求。正本清源,纠正“应急频闪”错误观念应该成为消防行业的共识。

持续型标志灯具从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状态几乎完全无区别,因此,如果需要体现集控应急标志灯具与传统220V标志灯具的差异,便于辨识集控应急标志灯具是否通讯正常,可以考虑在联动控制转应急的初始几秒钟用“频闪”功能突出表示联动通讯成功,或者,仅出口指示标志灯采用闪烁模式(优化闪烁占空比及频率)便于观察出口位置,方向标志灯及楼层标志灯等需要辨认方向图案灯具继续常亮模式。这些优化需要形成共识并在今后修订国标后支持。

结束语

应急频闪概念是集控疏散发展初期,售价几百元一个标志灯时,暴利驱使下“创新”的营销噱头。

GB51309-2018新国标实施后,广东沿海一带的小作坊在转产集控疏散产品时候,急功近利,买来相同技术方案(源自某早期集控疏散厂)批量组装生产,直接接收了“应急频闪”功能。加上行业里早期所谓的“智能疏散”厂家吆喝洗脑宣传,再加上设计院盲目“套图”的推波助澜,消防标志灯转应急后必须闪烁的错误要求“流毒”影响至今。

应急疏散新国标GB 51309-2018颁布5年后的今天,拨乱反正,纠正以讹传讹的标志灯应急闪烁/频闪功能,恢复国标要求疏散标志灯持续点亮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