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装置火灾扑救指南

  一、处置难点

  1、爆炸、中毒危险性大。石油化工装置发生泄漏易引起爆炸、燃烧等链锁反应,存在高温、爆炸、倒塌、中毒、复燃复爆、流淌火灾等危险,对消防人员作战行动构成威胁。

  2、发展迅速,易形成立体火灾。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负杂、循环物料多、反应条件苛刻、设备管线纵横交错,发生爆炸泄漏火点分散,易形成立体燃烧,热值高、辐射强,难以实施近战灭火。

  3、工艺处置技术要求高。生产工艺复杂,实施工艺处置需要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单位技术人员实施。

  4、灭火保障要求高。装置起火爆炸后,固定消防设施受损无法发挥作用,需调用移动装备实施长时间冷却,供水需求量大。装置内物料成分复杂,状态多样,必须合理选择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

  5、组织协调难度大。处置现场噪声大,参战力量多,涉及单位、部门多,通信联络困难,协同行动要求高。

  二、力量调集

  1、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产能规模、装置加工能力、生产性质、分布区域、灾情等级和可控程度,结合本地消防执勤实力,确定作战力量编成。

  2、主战车辆应优先调集大流量、高效能泡沫消防车和高喷消防车、重型水罐车、干粉消防车。灭火冷却优先选用大流量移动炮、高喷炮、车载炮或拖车炮。

  3、调集远程供水系统、泡沫液、泡沫输转泵等供水设备,以及装备抢修、油料供给等战勤保障车辆。夜间处置行动增调照明车和移动照明设备。

  4、根据现场需要,调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程技术人员和石油化工专家,以及公安、供水、供电、医疗救护、环境保护、安监、市政、气象等应急联动力量到场配合处置。事故现场靠近水域的,可调集水上救援力量参与处置。

  5、视情调集挖掘机、推土机、水泥罐车、吊车等工程机械车辆和沙土等物资筑堤围堵流淌火和有毒污水。

  三、途中决策

  (一)途中侦察。

  1、车辆出动后,联系作战指挥中心、报警人和事故单位联系人了解以下情况:

  (1)出警地址和任务;

  (2)人员伤亡疏散情况、危害程度,有无人员被困和有无重要物质及重大危险源受到威胁;

  (3)燃烧部位、形式及范围,燃烧物质种类、储量,泄漏物料扩散情况;

  (4)企业先期处置和固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5)增援力量出动和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调集情况。

  2、接近现场时加强对以下情况的观察:

  (1)风向、风力情况;

  (2)着火装置方向的响声、火光、烟雾等情况;

  (3)企业(园区)火炬排放等情况;

  (4)泄漏物质扩散情况。

  (二)查询灭火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着火企业单位熟悉记录、作战信息卡、灭火救援预案等资料,了解以下情况:

  1、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原料和产品等情况;

  2、燃烧物质的理化性质、处置对策、防护措施和注意事项;

  3、着火单位周边消防水源和内部消防设施情况;

  4、着火装置的位置、邻近道路和毗邻情况。

  了解灾情的同时,应指导事故单位疏散人员、控制灾情发展。

  (三)根据灾害规模和发展趋势,视情申请增援。

  (四)出动途中,中队指挥员应向作战指挥中心、本中队其他车辆和增援中队指挥员通报掌握情况,结合实际预先部署车辆停靠位置和初步作战分工,提示处置行动注意事项。

  四、车辆停靠

  1、先期到场车辆不要贸然进入事故区域,并为增援车辆预留停车位置和行车通道。要在适当位置设置车辆集结区,指定专人统一调度,明确作战位置和行车路线,确保现场车辆进出和停靠安全有序。

  2、主战车辆要尽量选择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地势较高的停车位置,车头朝撤离方向,与着火装置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车辆严禁停靠在地沟、下水井附近,坡道正下方,架空管线下等位置,防止爆炸、倒塌、地面流淌火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

  4、供水车辆要在后方靠近水源停靠,并与前方主战车辆保持一定距离。

  5、消防车辆在坡道停车或利用天然水源吸水供水时,要注意检查路基承重,并对车辆采取制动和轮胎固定措施。

  6、举高消防车在停靠位置要充分考虑作业环境和作业面。

  五、灾情评估

  (一)到达现场后,要利用消防控制室、生产中控室,询问知情人,外部观察、内部侦察、仪器检测等手段侦察掌握现场灾情变化,研判火势危害程度,与作战指挥中心保持联系。火情侦察和灾情评估应贯穿于灭火战斗全过程。

  1、优先利用消防控制室、生产中控室DCS进行侦察,重点查明下列情况:

  (1)消防水泵、固定消防设施及其联动设备动作情况;

  (2)着火装置和关联装置温度、压力、物料储量等情况;

  (3)工艺处置措施运用情况;

  (3)着火装置高处、周边部位的监控图像。

  2、询问知情人主要掌握下列内容:

  (1)着火装置相关联的生产工艺流程;

  (2)泄漏或着火部位,发生原因,物料种类、储量;

  (3)相邻装置或设施受损情况;

  (4)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其他处置建议。

  3、对着火装置及周边部位实施侦察,主要了解下列情况:

  (1)有无人员受伤或被困;

  (2)燃烧火焰形态、颜色,烟气颜色、扩散方向和范围;

  (3)有无流淌火,有无需保护的重要设施、设备;

  (4)固定消防设施种类、位置及运行情况;

  (5)管线、沟渠、下水道布局走向;

  (6)现场及周边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作战进攻路线和阵地设置位置。

  4、仪器检测主要了解下列情况:

  (1)有无有毒有害物品;

  (2)毒害品泄漏范围;

  (3)装置爆炸浓度范围;

  (4)警戒区域范围;

  (5)个人防护等级。

  (二)现场指挥员应根据火情侦察情况评估灾害规模,确定火场主要方面,判断作战行动安全风险。主要判定以下情况:

  1、灾情扩大可能波及范围及造成后果;

  2、警戒区域和人员疏散范围;

  3、可采取的工艺处置措施;

  4、人员安全防护等级,需要冷却部位和控火措施;

  5、所需灭火、供水和保障力量。

  六、安全警戒

  1、应根据侦检情况、气象条件等综合划定警戒范围,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同时,要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警戒区范围。

  2、所有进入人员应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落实防护措施。

  3、警戒区内禁绝一切火源,通信设施全部使用防爆类,进入火场人员不得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

  七、组织指挥

  1、到场后,指挥员应第一时间联系单位技术人员,在了解前期采取的处置措施,听取单位的处置意见后,组织灭火救援行动,并及时向作战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求增援。

  2、增援中队指挥员途中应主动联系作战指挥中心和辖区中队,报告行进位置,了解现场情况,及时领受作战任务,指挥所属力量开展作战行动。

  3、总(支)队全勤指挥部出动途中应全面搜集掌握现场情况,调度增援力量出动情况,指导现场力量开展作战行动。到场后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进一步研判灾情,调整到场力量部署,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通报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

  4、灭火作战行动指挥由总指挥、若干战斗分区前方指挥、后方指挥和保障指挥组成,还应联系单位技术人员和石化专家为处置行动提供辅助决策和指导。

  (1)现场作战指挥部根据灾害规模及到场力量划分战斗分区,明确作战任务,并指定指挥员。

  (2)应当在着火单位消防监控室、生产中控室设置指挥员,持续监控DCS系统数据变化和着火装置安全状况,观察火灾现场发展态势和危险征兆,协调配合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工艺处置措施。

  (3)后方指挥负责调度指挥后续增援车辆。制定火场供水方案,统一调配供水车辆装备,建立供水线路,确保各战斗分区供水不间断。

  (4)保障指挥负责现场通信、饮食、医疗、装备抢修、油料和灭火剂补充等保障任务的组织指挥。

  5、指定专人负责与其他联动处置力量协调联络。重点协调公安部门对现场周边实施警戒疏散,环保部门实时监测通报现场空气、水源、土壤受污染情况,气象部门实时监测通报现场天气变化情况,市政部门调集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设备配合处置行动。

  八、设施应用

  1、石油化工装置发生火灾,要以单位为主体及时采取系统紧急放空、装置紧急停车、关阀断料、蒸汽吹扫、惰性气体保护、火炬放空、输转导流等工艺处置措施,并开启固定设施控制险情。

  2、石油化工单位内部设有消防控制室、消火栓系统和消防水池,装置周边一般设有固定式消防炮、蒸汽灭火系统,储罐一般设有水喷淋系统、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1)消防控制室:利用消防控制室查看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观察着火装置及周边监控图像,为前方指挥提供辅助参考。

  (2)蒸汽灭火系统:开启着火装置蒸汽灭火系统稀释泄漏气体,对装置形成保护,也可达到窒息灭火作用。

  (3)固定式消防水炮(泡沫炮):启动固定消防水炮可以对着火装置及周边设施冷却保护,减少一线作战人员。

  (4)水喷淋系统:开启周边装置或储罐的水喷淋系统可起到冷却保护作用。

  (5)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启动设置在油罐周边的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可直接与车载泡沫连接。

  3、使用单位内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考虑消防泵压力和供水管网流量,优先保障着火装置周边冷却用水。

  九、冷却抑爆

  1、灭火力量、灭火剂保障未到位,灭火时机不成熟时,不能盲目灭火。要对着火装置和周边装置设备采取冷却和封堵措施,降低现场温度,防止发生爆炸。

  2、对高温设备优先选用蒸汽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或移动遥控炮等设施器材实施冷却。冷却保护要全面均匀,不能出现空白点,防止装置局部受热变形。

  3、在受到火势威胁的生产装置或设备之间设置水幕,降低热辐射对相邻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威胁强度。

  4、使用高压喷雾水流或蒸汽驱散、稀释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火灾扑灭后,要及时堵漏并对燃烧区内设备、管线继续进行冷却,直至温度降到正常。

  5、实施冷却要听取企业单位技术人员的意见,防止冷却水直接喷射到不宜骤冷的装置上。

  十、工艺处置

  1、要积极配合石化专家和单位技术人员,采取工艺处置措施控制灾情。

  2、采取关阀断料、灌注惰性气体等措施中断着火装置物料供应。应调取工艺流程图,标注上下游工艺走向和阀门位置。关阀前必须了解着火装置在工艺流程中的位置、作用和关阀后对其他设备的影响。除关闭着火设备的进料阀外,还要关闭邻近设备的进料阀。

  3、装置系统压力接近设计值,应考虑火炬紧急放空泄压或者装置单元放空管紧急排放泄压。如装置无火炬排放或者不具备紧急排放条件的,需采取控制燃烧措施。

  4、可燃气体或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装置火灾,可采取开阀导流措施,减少可燃物料。导流速度不能过快,可采取填充氮气或蒸汽等稳压措施,防止被导流设备内出现负压吸入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回火爆炸。

  5、进行工艺处置,要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根据专家意见,配合技术人员实施。对相关装置设备要充分冷却保护,对作业人员要使用水枪掩护。

  十一、灭火实施

  1、扑救石油化工装置火灾应按照“先外围、后中心,先地面、后装置”的顺序,在实施冷却保护的同时,首先消灭外围火点和地面流淌火,最后扑救装置火灾。

  2、应根据流淌火面积、蔓延方向、地势、风向等因素筑堤围堵或定向导流,同时部署必要数量的泡沫炮(枪),消灭流淌火。地面流淌火面积较大时,应适时划分几个作战区域,采取分割围歼、分片消灭的方法灭火。

  3、灭火所需作战车辆装备部署、灭火剂保障、通信联络等准备工作到位后,要把握工艺措施到位、火势平稳、风力减小等有利时机组织进攻灭火。

  4、装置物料泄漏量不大、压力不高、短时间可控制泄漏源的情况下,可实施快速灭火,并迅速采取关阀断料或对泄漏点实施封堵。

  5、明火扑灭后要保留部分作战力量对重点部位进行冷却监护。

  6、在灭火力量准备不充分、灭火后控制措施不清楚的情况下,应当维持稳定燃烧,严禁盲目灭火。

  十二、供水保障

  1、火灾现场可利用的水源主要有单位内部消火栓、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工艺过滤水池、工业二次水池、周边天然水源等。

  2、要根据单位内部消火栓管网形式、管径、压力和已启用固定消防炮的数量确定可供消防车取水的消火栓数。附近有天然水源或大型储水设施的,可利用消防艇、拖轮、浮艇泵、手抬机动泵供水。

  3、根据供水车辆装备的性能、水源地至火场的距离和道路交通情况,合理选择供水方式。

  4、一般情况下,水源与火场距离在单车供水范围内时,优先选用重型水罐车占据水源直接供水。水源地距离火场较远的,要使用远程供水系统直接供水或采取运水供水。

  5、供水线路要靠路边一侧平直铺设,减少与车辆行进线路的交叉。必须穿过行车路线的,要挖掘沟槽或使用水带护桥保护。主要供水干线必须由专人看护巡查,并备有机动水带,一旦出现破损及时更换。

  6、根据现场需求,及时通知市政供水部门加大事故地区供水管网的流量和压力,视情调集市政运水车、环卫洒水车等车辆,向事故现场供水。

  十三、现场监测

  1、处置过程中,要设置多个监测点对作战区域由内向外进行动态侦检,并逐步扩大检测区域,特别是下风和侧下风方向。

  2、灭火堵漏后,要重点检测泄漏点、管线阀门处、火场低洼处、墙角、背风以及地下空间出口处等部位。

  3、现场残留气体浓度降至仪器最低报警读数以下时,可解除现场警戒。

  4、要及时关闭事故单位内部的雨排系统,打开化污水系统。在关键位置设置围栏,对现场的灭火、冷却废水要进行回流疏导,集中收集处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

  十四、安全管理

  1、处置石化装置火灾事故,必须在消防控制室或生产中控室和前沿阵地的不同位置设置安全员,明确紧急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和集结区点。紧急撤离信号要采用灯光、旗语、鸣笛、警报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地点同时发出。

  2、着火装置出现温度急剧升高、压力突然增大、发生抖动或异常的啸叫声响、火焰颜色由红变白、DCS系统报警等爆炸证照时,立即发出紧急避险撤退信号。全体人员必须紧急撤离,就近借助掩体进行自我保护。撤离后要及时进行人员清点,调整力量部署。

  3、应使用移动自摆炮或无线遥控炮实施远距离冷却灭火,尽量减少一线作战人员。

  4、前方作战人员应着防火隔热服,利用掩体设置水炮(枪)阵地,纵深作战人员应使用喷雾或开花射流梯次掩护。掩护水枪必须从不同的供水线路上接出,并且保证2支以上。高位射水人员要用绳索保护。

  5、要根据现场情况使用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有可能受到火势威胁的作战车辆进行保护,重点保护驾驶室、油箱、轮胎等部位。

  6、处置过程中要使用沙土、水泥等对排污暗渠、地下管井等隐蔽空间的开口和连通处进行封堵,防止一些有毒的化工原料流淌,导致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防止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流入,发生爆炸燃烧。

  注意事项

  1、冷却地面流淌火周边的装置、设施要从装置上沿喷射泡沫,防止因冷却水流落下,破坏地面流淌火的泡沫覆盖层而导致复燃。

  2、火势扑灭后的堵漏、输转过程中,要防止因水雾保护不当导致泄漏物料发生复燃、复爆。

  3、长时间作战或者夜间、炎热、寒冷条件下作战,要备足后备力量轮替一线作战人员。对持续工作的车辆、装备要注意补充油料,及时组织替换检修。

  4、对一体化程序较高的石油化工装置,实施关阀断料、装置停车等工艺措施前,必须要求单位进行系统安全处置论证评估,防止由于装置间的系统关联性造成新的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