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鹏:新的历史起点 新的森林消防事业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森林消防事业的发展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森林消防事业的发展历程,正确把握森林火灾风险形势,有利于科学应对当代中国的森林火灾重大风险。

1、我国森林消防事业的发展改革历程

解放前的旧中国,森林消防事业几乎一片空白,火灾发生后任其自燃自灭。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森林消防事业逐步发展起来。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森林消防组织管理和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法规制度和依法治火体系更加健全,防火信息化和科技防火体系日趋完善。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立应急管理部,整合了原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原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原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调整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从此,我国开启了新时代森林消防事业的新局面。

与时同时,国家森林消防队伍由1948年组建之初的4个大队不足千人发展到9个总队、1个机动支队、2个直升机支队共2.5万人,驻防区域由原东北行政区4个省(现黑龙江、吉林2省)扩大到14个省(区、市),作战范围从立足辖区、保障本地到辐射周边、支援全国,灭火手段从一人一马一杆枪到地空结合、立体作战。

2、我国森林消防面临的风险形势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已成为21世纪全球生态安全的最大威胁。全球年均发生森林火灾20多万起,烧毁森林640万公顷,占全球森林总面积的1.8‰。近年来,我国森林火灾风险呈总体上升趋势,对新时代森林消防事业提出新的挑战。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火灾潜在风险隐患与日俱增。

一是极端气候事件加剧。据气象部门研究和专家预测,未来十年全球气温仍将继续攀升,我国温度升高的幅度由南向北递增,西北和东北地区温度上升明显,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可能性增大,遭受干旱天气的范围有明显增加趋势,尤其是华北和西南气候干旱趋势加强,对森林防火极其不利。

二是林内可燃载量持续增加。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4-2018年)数据显示,我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22.96%,随着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长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林内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部分地区每公顷已经高达50-60 吨,远超国际公认的可能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30 吨临界值,极易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是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村林相间、林农交错,受传统生产方式和祭祀习俗的影响,绝大多数森林火灾由人为用火引发。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林区经济和森林旅游的快速发展,进入林区的人员逐年增多,野外火源管理极其困难,火灾隐患不断增加。

3、森林火灾风险防控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成为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在森林问题国际化和生态问题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和火灾风险防控任重而道远。

加大林火基础理论研究力度,为防控森林火灾风险提供智力支撑。要进一步加强林火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科研水平。整合科研力量,成立森林消防研究中心,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重点围绕森林火灾风险综合评估和预警监测、林火时空分布特征、特殊山地林火扑救、扑火队员安全防范、森林可燃物调控、森林火灾防控装备研制、航空灭火、雷击火防控和森林消防机械装备检验等方面开展防火基础理论、实用技术开发推广和防火管理科学研究,提高森林消防理论研究和应用水平。大力培养森林消防专业人才,鼓励社会企业参与森林消防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进一步完善现有森林防灭火体制和火灾风险管控方式。根据此次机构改革中对森林防灭火各相关部门职责的基本界定,通过一年多的实践磨合,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指挥体系上下不对口,省级森防指办公室有的设在应急部门,有的设在林草部门,不利于工作部署和落实;管控弱化,源头失控,一些基层干部职工等待观望、工作懈怠、责任悬空,一些地方防火执法管控力度下降,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同时,大力改进火灾风险管控方式,实现从注重火灾扑救向注重火灾预防转变,从减轻火灾损失向降低火灾风险转变,强化封住山、控住人、管理好野外火源和林内可燃物清理降载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优化森林灭火技术应用,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森林航空消防是发达国家普遍应用的森林灭火手段,也是世界公认的最为先进、最为高效的灭火手段。要充分利用国家开放低空和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的契机,研究制定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构建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监测感知、评估研判、预测预警、综合防控、应急扑救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新型灭火指挥通信、单兵外骨骼机械、智能无人灭火、轻型智能工程机械等装备,推进实战应用,提升森林消防技术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森林防火规划的研究充实,完善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和充实完善《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进森林防火党政同责,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经营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机制。增加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名额,扩大驻防范围,建立以国家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辅,群众应急扑火队为补充的森林消防力量体;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组建森林消防队伍,推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认证和专业队员持证上岗制度。创新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加强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完善护林员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意见和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拓宽森林防火投融资渠道,建立政府购买森林防火技术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研究并建立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评估、审批和验收机制,所有工程造林、林区建设项目应当同步考虑防火建设,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加强森林防火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公开,实行常态化监督机制。

强化公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火灾防范意识。森林火灾重在预防,预防的关键在于增强民众森林防火意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向公众普及森林火灾防范知识技能,突出强调失火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纵火者更要严惩等内容,增强惩处震慑效果;要积极推动森林防火科普宣教进教材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利用当地的语言进行宣传,实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全面化、制度化;要通过深入、持久、扎实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积极性,增强参与意识,实行群防群治,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我国现有森林消防队伍力量分布图示↓

我国现有森林消防队伍力量分布图示

本文作者:闫鹏,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副局长;赵彦飞,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