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宏军:论建筑防火之“从源头抓起”

“从源头抓起”这五个字可以说是“耳熟能详”,是各级领导讲话中、各类文件中经常出现的字眼。也可以说是做好每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但这五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并不简单。首先要找准正确的源头,然后再找到正确的“抓”的方法,才能真正抓到源头并抓得起来。建筑防火是每个建筑必须有的基本安全要素,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所以这项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根据我国建筑防火特性,目前可将建筑防火的源头分为法规层面源头和实施层面源头。根据我国目前的法规体系,法规层面的源头可以分为一级源头和二级源头。

建筑防火法规层面的源头

一级源头

建筑防火法规层面的一级源头也可以称为建筑防火的总源头。

所有建筑均应该有防火要求,这是社会安全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刚性的使用需求。这就要求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强制规定:建筑必须有防火要求。这个法律法规就是建筑防火的总源头,也可以称为一级源头。一级源头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这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虽然也没有明确规定所有建筑均应该有防火要求,但在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根据此条规定,该一级源头部分的要求转移给了消防技术标准。那么相应的消防技术标准中是否有此类规定将至关重要。

根据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目前直接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建筑有防火要求这个一级源头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以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主,辅以不同特定行业或场所适用的专门规范,这些规范的适用范围总和构成了现在全部有防火要求的建筑。

二级源头

建筑防火法规层面的二级源头应该明确规定建筑防火各要素需要达到的最基本的安全目标。即,现行的与建筑防火相关的各类消防技术标准构成了建筑防火法规层面的二级源头。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等,这些技术标准负责落实建筑消防安全保障的具体要求。其中,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各防火规范负责规定不同类型和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全面而具体的防火要求;工程建设标准中的系统专业标准和相关的产品标准负责保障建筑设施防火的主体要求;管理标准负责规定建筑中各消防功能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管理要求。

随着科技与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安全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我们的各项消防技术标准不断提升,以满足人们对安全的需求。纵观我国现行的各项技术标准,尚有几项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非常重要的标准中对安全的规定仍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水平,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现阶段人们对安全的需求。

为了保证二级源头与人们对安全的需求相匹配,应该适时对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评测。对标国际相似生活水准国家同类建筑的防火要求、对标国人生活习性、对标我们的管理水平和制约机制等。必要时也需要对标准的源头(标准编制组和主编单位)进行评测和调整。

建筑防火实施层面的源头

设计是建筑防火实施层面的第一源头

在各项法规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建筑的防火性能首先取决于防火设计。只有防火设计到位,建筑的各项防火性能才有可能达到法规要求。换句话说,符合要求的设计是建筑防火达到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必要条件。所以,在实施层面,设计是建筑防火的第一源头。那么“从源头抓起”首先要抓的就是设计。

设计审查或抽查是保证设计符合标准要求的必要手段。由于设计师和所在单位是设计的源头,因此对设计师所在单位进行相关能力测评与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所有的设计单位出来的设计均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那么所有的建筑消防设计也就都符合了要求。

施工是保证建筑防火设计得到落实的源头

施工是保证建筑的防火性能符合设计要求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供配电系统的施工质量,将直接影响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几率;可燃材料控制将直接影响火灾发生及发展速度;消防系统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等等。可见,施工是保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得到落实中很重要的源头之一,而施工的源头就是施工单位,因此,在施工的角度“从源头抓起”就是抓施工单位。

目前,我国消防系统施工情况可以说处于非常不规范的状态,单位挂靠、不按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材料以次充好等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为保证建筑防火设计性能达到标准要求,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测评与管理。

检测验证施工达到设计要求是验收的源头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要求,建筑投入使用前需要经验收合格。验收前往往需要对项目进行检测。理论上,检测是验证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只有在各项检测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后,施工才算完成,建筑才能通过验收,可以说检测是验收的源头。

理论上,检测工作是在替政府把关,可以理解为一个执法过程。可见检测工作应该是一项很严肃、很严谨、很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工作。但自从消防工程检测市场化以来,检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铺满全国各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绝大多数检测公司输得连底线都没有了,检测环节基本上形同虚设,检测结果根本没法令人信服,更不能用于评价施工是否满足了设计要求,甚至成为安全隐患的障眼法。十几年的消防工程检测经历充分证明,市场化消防工程检测模式还不太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需求。

建筑防火之“从源头抓起”落实在检测这个环节,必须严格整顿各消防工程检测单位,改变消防工程检测市场竞争模式。应该指定那些有能力、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检测机构,然后对这些机构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使其严格按标准实施检测,并出具全面、真实、可靠的检测结果,使检测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管理是保证建筑防火各环节正常运转的源头

管理是建筑防火的四大要素之一,无论是应急预案还是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管理,可以说管理是保证建筑防火各环节正常运转的源头。管理的源头当然是管理团队。

建筑防火之“从源头抓起”落实在管理这个要素上,应该是给管理团队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与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素质。

消防产品是设施防火的源头

设施防火是建筑防火的四大要素之一,由各种类型的消防产品共同完成。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与管理团队能力的契合度等都会直接影响建筑防火的性能,建筑防火不可能避开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的源头是各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

所以,建筑防火之“从源头抓起”落实在消防产品上,最佳方法应该就是管理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响应国家全面实施市场负面清单制度的号召,建立消防企业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目前我国仅有几千家各类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管理好这几千家企业付出的成本将远远低于市场抽查式监督付出的成本,而且更有效、更全面,同时可以避免市场抽查式监督带来的取样风险。当然,产品管理还是要遵循“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基本原则。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特点,都不是外行人轻易弄懂的,只有“行业管理”才能“管”到实处。

结语

建筑防火之法规层面的源头是保障我国建筑基本安全的底线,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底线。这条底线应该与人们对生命与财产安全的要求相适应;实施层面的源头是法规层面源头得到落实不可缺少的基本保障,缺一不可。无论是法规层面的源头还是实施层面的源头,都可以追踪到他们共同的源头——社会单位。所有的社会单位在我国都是有合法注册的,理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做出的管理。所有相关的社会单位都尽职尽责了,建筑防火的源头也就抓起来了。

本文全文载于《建筑电气》2021年第1期,详文请见杂志。

版权归《建筑电气》所有。

作者:丁宏军,男,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